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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新”致“质” 贵州烟草“链条式”迈向高质量发展

2025-04-05 02:02:53 来源:口齿伶俐网 作者:郑智化 点击:736次

而非遮掩真相,讳疾忌医。

为了维护我们法律的程序,而且当庭也是非常开放的,媒体、各界代表包括李庄的家属都参加了,庭审也非常文明,这些大家都看到了,公开、公正。但是由于证人高度紧张,以至于动辄露破绽——在回答好几个问题时,明显与自己此前的书面证词相矛盾,简直是在证明李庄无罪,或是打法院检察院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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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没有完全从宪法和法律上正式确立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保障体系(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但毕竟言论环境更加宽松,言者无罪的程度有所提高,人们不再特别有恶毒攻击、诬蔑诽谤、宣传煽动之类的顾忌了,所以敢于讲话了,所以对李庄案的批评非议当然就多了。立法者应该知道:人伦道义是人类社会和谐的第一基石,它比眼下的国家利益、治安秩序更加重要。两方面都是为了正义的目标,为什么又会有如此激烈的争论呢?其实,回过头来冷静地想一下,我发现,争论的要害只是一个问题:你同意不同意为了打黑除恶大局不必太拘泥于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不能当辩方律师就证词所涉及的犯罪事实质问证人时,公诉人和法院齐心协力以与本案无关为借口制止质问。至于是龚刚模窥察政府心意投其所好而去举报,还是有人对龚刚模做了特别的工作使其不得不举报,总之绝对不是中青报报道的那样,绝对不是他主动醒悟认识到我不想再与贪婪律师共同造假了那么回事。

一旦律师自己下载提交了,他们又说央视播出的视频有无删节、修改,不得而知,天下有如此蛮横不讲理乎?如此相关,还有三件蛮横的事:一是重庆官方网站关于李庄案的报道和重庆方面致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李庄问题的公函都明明白白说警方进行了当面证据固定,但庭审中当辩方要求检方出示李庄会见被告时的监视录像以查明李庄到底有无教唆翻供或伪证言行时,检方回答没有监视录像,拒不出示。李庄这个事情是打黑除恶整个斗争中的一个插曲。2009年底萌生出从各个部门法总结当年法治进程的想法,考虑出一本书。

正好我校江必新教授在这方面有开创性的研究,于是我设计了服务型政府法制化研究这样一个选题,联合江必新教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按捺不住愤怒,他们一并曝光了收审所的种种黑幕与惨剧。有这样一位知法、遵法的省委书记,湖南人民有福了李老看了这后,拍案叫绝,连呼好文,叫我一定要发出来。

又不要出远门,谁会随时随地把这该死的东西带在身上呢。第一步是成功的,我们通过了通讯评审,取得第二轮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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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对我们的研究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并且认为中南大学法学院要成为湖南省服务型政府研究基地和法治政府研究基地。高层也愤怒了,6月18日,国务院宣布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北京著名高校三名和这个男青年同龄的三个法学博士愤怒了,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申请对这部恶法进行违宪审查。省委书记的重托,推进法治的梦想,使我不得不加快编辑出版法治进程年度总结的进度。

文章发表后,引起了一些反响,不少学生说看完后流泪了。但将写作班子组织起来后,又多次犹豫,担心写作水平不整齐,达不到效果,而且完成写作任务到出版,可能到年中了。有这样一位知法、遵法的省委书记,湖南人民有福了。实质性地推动服务型政府法制化建设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申报结果显得并不重要了。

2010年4月16日,周强省长亲自带领二十几个厅局负责人来我院召开《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起草座谈会,听取我们课题组的意见。2009年9月,国家社科规划办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指南,其中有一个选题建设服务型政府研究,与我一直关注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密切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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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设计中,服务型政府法制化以湖南省为试点,提出要制定《湖南省公共服务规定》。两个有良心的记者震惊了,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这个气血方刚的男青年是被暴打致死的。

于是警察又找了一个理由,以没有暂住证为由,把他送到一个不需要暂住证的人间地狱——收容所。不谙世事的他想得太简单了,这个时候这种地方需要送来的是钱,而不是那张三寸宽的卡片。人们都知道湖南省周强省长非常注重法治建设,我相信我们的建议有可能成为现实。十天后,中共中央宣布周强任湖南省委书记。按捺不住愤怒,他们一并曝光了收审所的种种黑幕与惨剧。对法治心怀不懈追求的我也被深深感动了,不吐不快。

因为我很喜欢《社会科学论坛》这本杂志的风格乃至装帧设计,就把这篇文章发到了杂志的投稿邮箱。陈云良2010年5月27日于长沙立宪村 《法治中国——2009》法律出版社2010年7月出版 进入专题: 法治 。

再就是中国社科院从2004年开始每年都要出版一本《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法治蓝皮书),《检察日报》2005年开始每年出版《中国法治蓝皮书》,我再来编这样一本书有多大意义呢?我叫学生梁杰从网上买了一本社科院今年的《法治蓝皮书》,发现与我们的写法完全不一样,他们看起来像官方的报告,我们更多是学术研究,不是同一类产品,不构成竞争,不属于重复选题。尽管这个题目是公共管理学的地盘,我想我可以从法制化的角度来研究。

后被作为封面文章,发表在2004年第3期。2003年,一个满怀梦想的大学生南下广州淘金,在一家服装厂找到了和自己专业对口的平面设计工作,理想开始起航。

从来没有进过这种地方的他吓坏了,赶忙打电话叫朋友送来身份证。或许他提出叫同伴送身份证来,警察不许。希望其可以成为法治政府研究基地的拳头产品,为中国的法治进步起杯水之力。没想到《社会科学论坛》副主编韩方玉先生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就发短信通知我,编辑部决定采用这篇文章。

有人称2003年为法治元年或宪政元年。一个事件换来一部恶法的终止,三个博士的建议导致一个制度的废除,而且反应是如此之快,这是共和国法制史上从未有过的事。

因为三无(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而一无所有,他们不再享有最基本的人权,随时有失去生命的可能。中央对他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 周强同志……着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我们迅速组织团队展开全面研究,通过湖南省法制办向省政府递交了湖南省服务型政府法制化建设的初步建议,被采纳。读到这里,读者朋友都知道这个注定要被写入中国法制史的可怜男青年的名字叫孙志刚。

三天后,他真的死在那里。他运气相当的不好,没带身份证又碰上了一个坏警察,这在广州可是大忌。胡温履新,政府和民间的良好互动给人们带来对法治的无限憧憬。民间的合理建议被善治政府及时采纳,人们也从来没有奢望过有这么好的一个结局,一时恶评如潮迅速变成了好评满天。

生活在这里的不是有身份的地球人,当然也不是外星人,而是没有身份的三无人员。服务型政府法制化思想果真引起了周强省长的高度关注,他希望我们尽快启动研究。

2004年元月的几个晚上,我几乎是含着热泪写下了《法治中国,可以期待》这篇文章,记得当时定稿打印后,第一个送给李双元老师斧正。突然,一位警察来到跟前,找他检查身份证。

不知是命中注定还是偶然的粗心,他没带身份证。《学术界》2004年第3期做了摘录(彼时的《学术界》可不是此时的《学术界》),著名思想家徐贲发表了专门评论。

作者:荒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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